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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点:假“网红”自导自演带货骗局,企业被坑200多万元!

时间:2023-06-26 15:55:46    来源 : 江苏新闻

假"网红"自导自演带货骗局,企业被坑200多万元!


(资料图片)

网络直播带货是当下很火的一种消费模式

然而却有犯罪分子动了歪心思

冒充"网红主播"坑骗企业

近日,江苏无锡惠山区检察院

办结了一起假网红诈骗案

有企业被坑200多万元

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间,被告人杨某用绘图软件伪造了与某直播平台的合作协议,谎称自己是一名网红,可以通过自身孵化的直播团队,帮助传统服装企业打开电商市场。

江苏无锡惠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静佳介绍:"杨某把直播间直接建在了一名服装厂老板的仓库里,老板看到她每天都在不停地往外发货,但实际上老板不知道的是,发货的目的地都是一些虚假地址。老板逐渐产生了虚假认识,认为杨某是一名比较有能力的网红,之后也把自己的几名朋友介绍给杨某认识。杨某逐渐搭起了庞大的骗局。"

前期,杨某不定期给其中一名服装厂老板打款,作为销售款或季度分红,营造直播带货效益良好的假象。后期以投资款等多个名义,从陈某等4名被害人手中收取400多万元。

陈静佳表示:"单笔金额骗的其实不多,但是杨某利用的借口很多。除投资生意需要投资费之外,还有平台需要所谓的推广费,推广费通常是10万元、15万元不等,以及厂家帮忙带货需要"好处费"等。因为被害人对于她所创造出来的链式带货是不了解的,也就相信了她所谓的这些由头,慢慢积累了诈骗的金额。"

在被害人一次又一次催促嫌疑人兑付销售款时,杨某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,陆续返还170多万元。最终,被害人因为杨某总是不主动回款,才报了警。经调查,警方揭穿了杨某自导自演网红骗局的事实。

杨某的手段以及想要非法占有这些资金的目的,都已经触犯了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。后期杨某虽然归还了178万余元,但是仍然诈骗了230万余元。最终法院依法对她判处了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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